1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第162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就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線作出重要決策部署。局黨組高度重視,及時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和李克強總理相關要求,專題研究今年關于做好困難群眾保障工作相關事項。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部門協作,充分發揮市區兩級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協調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二是逐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從2017年4月1日起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10%、農村低保標準提高22%,即統一調整為860元/人/月,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并相應提高特困人員供養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2018年和2019年繼續提高低保標準,調整幅度不低于10%。三是提高醫療救助基金籌資標準和門診救助標準。為彌補醫療救助基金缺口,實現收支平衡,分步提高困難群眾年度醫療救助基金籌資標準。將門診救助由定額救助調整為按比例救助,提高門診救助水平。四是建立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制度。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出臺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文件,填補政策空白。分別給予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400元、800元照料護理補貼,從2017年4月1日起發放。五是加強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在特困人員供養機構、養老院、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務機構開展安全管理和服務保障大檢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建立安全生產臺賬,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民政服務機構生產安全。
二、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一是做好春節期間災害應急救助準備工作。會同市氣象局等部門做好春節期間我市天氣形勢會商工作,提前研判災害風險,提早做好防范準備。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認真落實干部值班制度和局領導24小時在崗帶班制度,確保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應急到位。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二是推動我市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任務落地。我局牽頭負責我市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任務,現已初步確定涉及各區黨委政府和24個市級部門的59項改革任務。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征求意見,完善分工,細化措施,落實責任,起草《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報市委、市政府待審核下發。力爭到2020年,通過實施該意見,形成統一指揮、綜合協調、權責明晰的災害管理領導體制,資源統籌、信息共享、協同聯動的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我市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三是出臺《天津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F初稿已完成征求意見、法律審核和專家評審工作,待我市減災委員會正式獲批成立后,以天津市減災委的名義下發并組織實施,最大程度地減輕各類自然災害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和對社會經濟的沖擊。四是進一步做好常態性工作。繼續加大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模,提高物資保障能力。落實民政部北斗減災示范項目,提高應急通訊指揮能力。認真做好防災減災宣傳和社區減災工作,提升群眾災害風險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加強災情的統計、評估、上報,推動全市四級自然災害救助預案體系建設,確保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有序開展。
三、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一是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七項任務。2017年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為主題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2018、2019、2020年鞏固專項行動,全力落實家庭監護責任、強制報告責任、臨時監護責任、控輟保學責任、戶口登記責任、依法打擊遺棄行為、推動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等七項任務。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區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督促區政府構建橫向到邊(聯席會議制度)、縱向到底(貫通區、街鄉鎮、村居三級)的工作網絡。三是搭建三級動態信息工作網絡。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數據信息平臺,涉農區政府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開展定期排查,每季度更新數據信息,加強與教育、公安等部門的數據動態對比。對每名兒童建檔立卡,實現一人一檔、一村一冊,為細化完善關愛保護政策措施提供數據支持。四是探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陣地。創新工作模式,與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合作,與慈善協會等社會組織合作,在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的村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陣地,為農村留守兒童成長陪伴、學習輔導、情感關愛、能力發展等提供服務。
四、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
一是提高農村困難殘疾人補貼標準,實現城鄉統籌。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255元;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非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130元。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6:4比例承擔,預計市級財政年增支出1698萬元,區級財政年增支出1132萬元。
二是繼續做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向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發放每人每月100元的護理補貼。
五、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據民政部《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制定《天津市救助管理工作流程》,與市公安局聯合修訂《天津市民政局 公安局關于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身份查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草案),爭取盡快出臺。二是指導加強中央專項資金運用。督促各區縣民政部門、各救助管理站加大盤活資金的力度,合理合規用好中央專項救助資金開展救助管理工作。三是嚴格救助管理工作流程。繼續對各級救助管理機構和所屬托養機構在安全檢查、開展尋親、規范托養、分類分區救助、救助檔案、消防安全制度六方面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構安全化、制度化、科學化運行。四是創新工作方法。通過開展定位巡查、街面宣傳、主動勸導等服務方式,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六、做好兩節期間困難群眾救助保障工作
一是發放物價補貼。根據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幅度,及時為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近幾個月,物價補貼的發放標準為城市困難群眾每人每月30元,農村困難群眾每人每月21元,每月約為24萬城鄉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700萬元。二是發放困難群眾冬季取暖補貼。享受集中供熱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供養人員在交納供熱費用后,憑交費票據和相關材料到街道領取供暖補貼,補貼標準為供熱費用的60%(限供熱面積50平米以下部分)。非集中供熱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供養人員每個采暖期享受340元的定額補貼。全市24萬困難群眾受益,預計支出供熱補貼資金5500萬元。三是發放困難群眾電價補貼。每戶困難群眾每月享受15度免費用電基數,全年補貼1203萬元。四是發放年終一次性補貼。城市困難群眾每人800元,農村困難群眾每人500元,支出1.6億元。五是發放春節過節費。城鄉困難群眾每人100元,預計支出2500萬元。
七、做好春節前后擁軍優屬工作
由市領導帶隊對15個駐津單位進行慰問,共撥付慰問金300萬元。投入482萬元為全市241個基層連隊各贈送2萬元慰問金;投入123.81萬元,按照每戶300元標準,向4100多戶遺屬家庭贈送節日慰問品;投入資金638.8萬元,按照每人800元的標準,為8000余名軍休干部及遺屬、無軍籍離退休人員發送節日慰問品。向全市烈軍屬、殘疾軍人、轉業復員退伍軍人、軍休干部發放“?!弊趾汀叭f向更新”對聯。(根據天津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