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將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逐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平,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等政策差距,加強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大數據管理應用。
二是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實施“愛心媽媽”行動。
三是引導扶貧公益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募捐和設立扶貧公益基金,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支持慈善組織在扶貧濟困、賑災救孤、扶老助殘、助學助醫等領域開展慈善扶貧,積極參與整村脫貧、產業扶貧、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等工作。
四是配合相關部門深化實施“六個一批”幫扶措施,穩妥解決就地“農轉非”貧困人口問題,培育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深化推進健康扶貧,完善鄉村治理機制等。(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