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前夕,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優撫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開支標準的通知》,再次調整在院優撫對象和社會福利救濟對象生活救助費、福利費、服裝費等開支標準和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全力保障各類在民政服務機構救助供養救濟對象基本生活需要,以優異成績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通知》指出,此次調整范圍囊括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療養院、復退軍人精神病院、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在院供養人員的個人待遇部分和公用經費開支部分,是認真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的生動體現,是強化民政兜底保障職能、保障民政服務對象基本生活的現實需要,是全省范圍內集中統一規范調整優撫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開支標準的規范性文件。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做好優撫福利工作,加強經費管理,嚴格標準執行,確保將有關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在院民政服務對象手中,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共同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山東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