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青海省民政廳按照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組織開展疫情期間城鄉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工作,以實際行動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民政部門在全面排查了解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家庭生活狀況的基礎上,對已納入低保的困難家庭,原則上3個月內不開展動態管理。對疑似及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且生活陷入長期困難申請社會救助的家庭,取消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程序,或實現低保等社會救助網上審核審批,按照“先納入后審批”的原則,及時納入救助范圍。認真落實主動發現機制,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的作用。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對疑似患者以及隔離人員“申請救助不出門”。全力做好疫情期間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密切關注特困供養人員身體狀況,堅決避免無人看管的情況發生。
截至目前,已走訪排查城鄉低保等困難群眾14.15萬戶36.8萬人,覆蓋率100%,要求外地返青困難群眾全部居家隔離。新增城鄉低保對象2150戶5378人、特困供養對象144人,發放城鄉低保金3.17億元、特困供養資金5128萬元,開展臨時救助1.27萬人次,發放資金2995萬元。全省123所供養服務機構嚴格封閉隔離,實行探訪準入制,對回家后因特殊原因返院的特困供養對象密切觀察并安排14天隔離,機構入住2756人“零感染”。為應對疫情期間食品類價格指數上漲情況,預計發放價格臨時補貼2202萬元。據不完全統計,發放口罩等防疫物資折價42萬元,確保了防疫期間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同時,省民政廳及時通過微信、電話、郵件、信息系統等方式,了解各地工作開展情況,共同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和困難,織密筑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網,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根據青海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