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困難群眾申請低保,進一步規范職能部門審核確認程序,上海市民政局制定出臺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并將于2019年10月起正式實施。
今年10月起,困難群眾申請低保,只要提供“一證一表”(身份證明、“低保”申請表),即可受理。對需要進一步認定家庭成員情況及經濟狀況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在調查核實階段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新的規定同時明確,凡是可以通過電子證照庫共享的證明材料,比如身份證、結婚證等,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根據本市“全市通辦”“一網通辦”要求,明確困難群眾可通過網絡或就近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另外,在審核確認低保申請時,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不再做硬性規定,由各街道(鄉鎮)根據對象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必要方式。(根據上海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