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基本待遇。修訂《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立法形式將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參觀旅游景區從70歲下調至65歲,并建立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對獨生子女父母在院治療期間給予10天帶薪護理假,老年人普惠政策不斷完善。
二是建立基本保障。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高齡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護理補貼制度,市級按照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每年為6萬余名高齡困難失能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1.5億元。試點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4個區縣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
三是健全基本服務。按照“政府保障基本、市場提供選擇”原則,通過政府保障或購買服務的方式,探索建立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心理慰藉、日間托養、緊急救援、文化娛樂等6大類基本公共養老服務清單,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醫、助浴、助行、助樂等基本公共養老服務項目。在城市社區試點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醫等居家照顧服務,失能特困人員和高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次享受3元助餐補助,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每次享受20至50元助浴補助,65歲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費上門體檢和居家健康檔案管理服務。
四是推進“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持續擴大普惠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各區縣探索建立土地、規劃、融資、財稅、醫養結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培育一批普惠養老服務企業,儲備一批普惠養老服務項目。(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