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實規劃布局。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養老用地標準和“一鄉鎮(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區)一站(點)”要求,堅持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建設,編制完善本轄區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
二、規范設施建設。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社區養老服務站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鄉鎮養老服務中心與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機構一體建設,建筑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按照《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及相關建筑防火設計規范城鄉養老服務設施,配備統一的標識標牌、外觀形象、功能風格、文化氛圍。
三、促進醫養結合。街道養老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養老服務中心與鄉鎮衛生院一體或鄰近規劃設置,推進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相結合,到2022年,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四、強化資金保障。市級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予以適當補助,對每個街道養老服務中心補助200萬元,對每個社區養老服務站補助20萬元,對每個鄉鎮的養老服務中心及轄區內村級互助養老點補助100萬元,并制定相應評估考核獎補辦法予以實施。(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