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政廳印發通知,決定從2020年5月開始至2022年12月結束,在全省民政系統組織實施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全省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是全省民政系統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及民政部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具體安排,旨在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在全省民政系統落細落實,全面提升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水平,著力防范和化解民政領域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全省民政服務對象生命財產安全和民政系統安全穩定。
此次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主要有兩大任務: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二是開展養老機構、民政社會事務領域服務機構(含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管理機構和殘疾人福利機構)和兒童福利領域民政服務機構(含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整治范圍以消防安全整治為主,結合湖北省民政工作實際,為達到全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的目的,將民政服務機構食堂食品安全、藥品安全、水電油氣安全、山洪泥石流、雷電等各類安全隱患均納入專項整治范圍。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一是動員部署階段,今年5月至6月上中旬;二是排查整治階段,今年6月下旬至年底;三是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四是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定期協調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梳理整治行動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形成完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跟蹤督辦,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有序實施。(根據湖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