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切實做好江西省禁捕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9月5日,江西省民政廳印發《關于扎實做好禁捕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困難禁捕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扎實推進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保證,是落實“六穩”“六保”工作的具體體現。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充分發揮民政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困難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強調,要切實落實兜底保障措施,用足、用實、用好各項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退捕漁民,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要強化“單人保”政策執行力度,對禁捕退捕漁民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因災、因禍、因病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退捕漁民,及時實施臨時救助;對有特殊重大困難的,可通過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臨時救助力度。
《通知》要求,要做好跨部門信息共享,民政、農業部門要定期開展禁捕退捕漁民基本信息比對工作,并根據比對結果,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動態跟蹤監測。各級民政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成立工作專班,統籌做好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據江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