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精神,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群眾,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密實牢靠,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實施意見》共分為七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第二部分為夯實基本生活救助,第三部分為健全專項社會救助,第四部分為完善急難社會救助,第五部分為促進社會力量參與,第六部分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七部分為強化社會救助保障體系。
《實施意見》對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提升申請社會救助便利度、為積極就業的困難家庭提供有力支撐、發展多種形式的救助幫扶、推動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效能、加快服務管理轉型升級等方面的惠民措施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