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慈善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貢獻,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奉獻愛心、參與慈善事業,根據民政部的統一部署,貴州省民政廳于4月26日印發《關于調整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推薦有關安排的通知》,啟動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申報對象補充推薦工作。
此次補充評選推薦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對象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志愿服務等愛心團隊、慈善項目、慈善信托等。候選對象分為慈善楷模、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捐贈企業、捐贈個人等四個類別。
捐贈企業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內外捐贈數額較大、貢獻突出的省內企業。主要依據企業為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數額,參考企業參與慈善活動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員工參與慈善情況等。
捐贈個人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內外捐贈數額較大、貢獻突出的個人。主要依據個人為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數額,參考個人參與慈善事業年限、社會評價、慈善方式創新等情況。
慈善楷模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愛心團隊。評選不以捐贈款物金額為主要依據,而以慈善行為和事跡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為主,重點表彰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愛心團隊等。
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獎:表彰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開展的慈善項目和設立的慈善信托。重點表彰在疫情防控過程中開展的,或重點服務疫情嚴重地區的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
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省級群團組織、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和各市(州)民政局等均可向省推薦“中華慈善獎”評委會辦公室推薦。推薦前,各推薦單位應就補充推薦對象情況征求本區域(領域)的有關部門意見。參評“中華慈善獎”的單位、個人、愛心團隊、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要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根據貴州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