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制度有效落實,提升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重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重慶市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措施、規范流程、加強監管,確保社會救助資金科學合理預算、規范有效使用、安全高效運轉。
確定監管范圍。《方案》要求,將全市各區縣(自治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資金(以下簡稱社會救助資金)納入監管范圍。
明確監管目標。《方案》要指出,通過加強社會救助資金預算方案編制,實現資金預算科學;通過完善社會救助資金因素分配原則,實現資金分配合理;通過實行社會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實現資金發放規范;通過促進社會救助制度有效落實,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規范監管流程。《方案》明確,通過加強資金預算編制、分配下達、發放監管、使用運行等環節監管,實現社會救助資金全回路運行、全流程監管。同時,規范社會救助金代取備案制度、社會救助資金代理發放制度、鄉鎮(街道)設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強化監管機制。《方案》強調,由各區縣民政、財政部門會同審計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健全社會救助資金監督檢查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線上監測與線下監管相結合、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獨立評估等手段創新資金監管方式;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健全群眾反映問題、投訴舉報處理反饋機制,引導救助對象成為社會監督的重要力量。同時,進一步壓實責任、提升能力、加強合作,為社會救助資金監管提供強有力的監管保障。(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