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夯實農村治理的組織基礎,全面提升農村治理能力,甘肅省民政廳專門下發《通知》,在全省開展為期1年的村民委員會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圍繞貫徹民政部、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部署,主動適應“三農”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切實加強村民委員會建設,進一步提升村民自治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夯實鄉村治理基層基礎,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要求,要著力提升村民委員會自身能力,重點整頓作用發揮差的村民委員會,制定“一村一策”整改提升方案,加強教育培訓,選優配強班子,全力推動整改提升。要著力提升議事協商能力,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進一步明確內容、規范程序、豐富形式,廣泛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保證群眾對村級重要事務和重大問題的參與權、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要著力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建立健全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長效機制,以鄉為單位建立矛盾糾紛臺賬式管理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治安保衛等委員會作用,全面排查各村內的矛盾糾紛,及早介入并化解可能升級的鄰里矛盾糾紛、苗頭性事件,堅決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要著力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總結提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村級聯防聯控的好做法,制定村級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明確村民委員會在突發事件處置中應承擔的責任,細化村(組)干部和村民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分工,全面建立協助基層政府和職能部門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村級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要著力提升鄉風文明建設能力,引導和鼓勵村民委員會依據村規民約制定約束性措施,重點針對推進移風易俗,梳理禁止事項,明確禁止內容,規范紅白理事會、村級公益性設施共管共享理事會、老年人協會、道德評議會等群眾組織運行,全面治理濫辦酒席、高價彩禮、薄養厚葬、攀比炫富、鋪張浪費等行為,進一步樹立文明鄉風。要著力提升服務群眾能力,全面推行村級為民服務代理制,積極培育服務型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大力發展鄉村志愿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面向特殊群體、困難群眾的志愿服務活動。
《通知》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安排,指導鄉鎮組織實施專項行動。要加強與組織、公安、司法、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認真制定符合本地實際、措施具體詳實、操作性強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由民政部門牽頭抓總、鄉鎮政府具體負責的責任體系,加強工作指導,找準問題癥結,推動整改提升上水平。要跟進做好督促指導,村民自治組織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將作為市(州)領導班子經濟社會發展實績指標中“推進基層民主”項目考核的重要依據。(根據甘肅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