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遼寧省民政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遼寧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引導全系統廣大黨員干部主動服務疫情防控大局,密切關注社會救助對象動態,強化政策落實,確保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簡化社會救助申辦流程,開通社會救助求助熱線電話,暢通社會救助求助渠道,確保城鄉困難群眾、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助,在疫情防控戰役中,牢牢兜住困難群眾的民生保障底線。截止今年一季度,累計為全省城鄉低保對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3.13億元,惠及99.02萬人。
一、及時調整管理方式。結合全省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按照風險等級及時調整工作方式,在保證自身防護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社區聯防聯控統一部署,通過電話、微信、上門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救助對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的溝通聯系,及時了解相關人員身體狀況和生活困難,有效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同時,各地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調整了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定期核查期限和方式,疫情期間暫不進行大規模的統一核查。
二、簡化社會救助申辦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地普遍啟動低保救助申請簡化程序,申請人只需通過微信、郵箱、電話等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供申請要件電子版即可辦理。沈陽、大連、鞍山、本溪、錦州、阜新等6市全面實行低保救助的網上辦理;鞍山、本溪、遼陽等3市在疫情防控期間率先將低保審批權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保困難群眾第一時間可以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地普遍取消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低保審核過程中的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環節,極大程度縮短了低保辦理時限。
三、強化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取消了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者或疑似者的臨時救助戶籍限制,不論是本地居民或暫無居住證的外市人員,只要符合救助條件,一律無差別給予臨時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啟用了臨時救助備用金,采取“先行救助”的緊急救助程序,確保困難群眾受助及時。沈陽、大連、本溪、錦州、營口、遼陽、鐵嶺、盤錦等8市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根據需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直接給予臨時救助;丹東、盤錦2市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一律按最高標準發放臨時救助金;營口、鐵嶺2市實行救助上門服務,針對生活采購不便的困難群眾,救助部門人員通過手機、電話方式進行溝通聯系,由當地社區(村)工作人員代購送貨上門,幫助困難群眾及時補充應急食物、生活必需品;丹東市為全市7.6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發放23萬個一次性個人防護口罩;沈陽、大連、鞍山、本溪、阜新、遼陽、盤錦等7市和撫順、營口、葫蘆島等3市部分縣區在2020年春節期間為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按照每戶200元-1000元不同標準發放了一次性節日生活補貼1.52億元,惠及困難群眾60.86萬人。
四、及時啟動物價聯動機制。今年以來,各市CPI同比增長幅度或者食品價格同比增長幅度達到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啟動條件,省民政廳指導各市民政部門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及時啟動物價聯動機制。要求各地根據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帶來的實際影響情況測算價格臨時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疫情防控期間,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特別是困難群眾的保障力度,確保困難群眾疫情期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五、進一步完善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政策。2020年是脫貧攻堅收官之年。圍繞精準實施兜底保障,我們研究制定了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方案和行動計劃,指導各市落實責任,強化措施,繼續調整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贍養費認定標準和家庭財產限定條件,最大限度降低貧困人口救助門檻,及時把符合條件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堅決完成兜底保障任務。按照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著手啟動提高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工作,確保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始終保持高于扶貧標準。加強與扶貧部門信息共享,組織全面開展排查,對暫時脫貧但不夠穩定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繼續給予12個月以上“漸退幫扶”。
六、持續開展2020年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依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民辦函[2020]21號),圍繞“三個聚焦”和“兩不愁三保障”,不斷拓展治理內容,深化治理措施,持續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重點加強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量多、工作任務重地區的調研督導,加強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切實為完成全省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和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根據遼寧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