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廳下發通知,安排部署“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要求從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間,在全省范圍內對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以及因工不著、尋親不遇等原因而陷入困境、流落街頭的人員依法依規實施主動救助,確保他們安全過冬、溫暖過冬。特別要求各救助管理機構積極對接流浪乞討人員流出地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以及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建立返鄉流浪乞討人員信息臺賬和易流浪走失人員信息庫,落實相關社會救助政策,確保不出現流浪乞討人員屢送屢返、反復流浪乞討、多次救助仍然流浪乞討等問題。(根據青海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