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自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
《條例》共十五章一百一十條,對養老服務發展原則與體系,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與建設,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內容和形式、服務協調發展和醫養康養結合、長期照護保障、養老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規范、扶持與保障措施、養老產業促進、監督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規定。
《條例》為規范養老服務工作,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服務發展,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點的“老有所養”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條例》內容豐富,涵蓋了居家、社區、機構各種養老服務形態,是引領本市養老服務發展的“基本法”。上海市民政局全程參與了本次立法,并且作為養老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將全面貫徹實施好《條例》:
一是全面提升本市養老服務水平。《條例》進一步深化發展“9073”養老服務格局,明確了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基本內容和要求,特別還專章設立了“服務協調發展”和“醫養康養結合”,構建完善符合超大型城市特點的養老服務體系。按照《條例》要求,今后,上海市民政局將進一步按照打響中心城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農村發展互助性養老品牌要求,以民心工程、實事項目為抓手不斷豐富供給,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智慧養老等服務保障,為老年人提供更高品質服務。
二是全面加強本市養老服務管理。《條例》明確了養老服務機構、人員要求以及關于綜合監管等一系列規定,并設立了相關法律責任,為確保養老服務行業質量提供了法治保障。上海市民政局將對照《條例》要求,在備案管理、部門協同、行業自律、底線管控等方面加強監管體系建設,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全面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條例》施行后,本市將全面貫徹落實《條例》要求,深入開展《條例》宣貫解讀,增強政府部門、基層工作人員、養老服務機構、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統籌梳理《條例》中亟需推進落實的各項工作:有的工作,其配套文件已經制定,比如養老產業20條、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等,下一步就是持續推動落實;有的工作,在立法時同步研究實施細則,比如養老機構備案管理辦法、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推動企業和民非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享受同等待遇的“以獎代補”辦法等,下一步在《條例》施行后出臺;還有的工作,需要進一步深化完善,通過相關文件、機制、項目、措施等來配套落地。(根據上海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