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水平為著力點,在加強基層民主自治,強化社區治理服務,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深入推進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等方面持續用力,為提升社會建設水平提供重要支撐。
一是不斷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和社區治理。圓滿完成第十一屆嘎查村和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全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比例達到99%,較上屆提高60%。配合做好換屆后續工作,累計培訓新當選“兩委”人員13萬人次。規范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社區治理工作,全區1135個搬遷集中安置區全部納入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制定《關于依法規范嘎查村委會撤并調整民主程序的意見》,聯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積極推進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建設,18個嘎查村納入全國第一批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點。開展“最美社區工作者”先進事跡宣傳活動,編纂《內蒙古自治區社區協商優秀案例選編》,積極營造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的濃厚氛圍。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建設咨詢專家制度,推動建立內蒙古基層治理研究基地,強化創新基層治理研究基礎保障。二是持續提高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水平。建立自治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并召開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和2021年工作要點,推動形成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合力。落實登記管理責任,召開2期新任職社會組織負責人見面懇談會,完成自治區本級1400多家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對107家社會組織進行等級評估,社會組織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建立社會組織舉辦大項活動審批備案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活動管理。圓滿完成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12家,引導依法登記8家。開展“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和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601家行業協會商會為8312家會員企業減免會費4092萬元。部署啟動“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撤銷登記55家、注銷登記101家、限期整改60家。配合開展清理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相關工作,已摸排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校外培訓機構982家。認真落實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與黨建工作“三個同步”要求,1564家正常活動的社會組織全部將黨建工作寫入社會組織章程。積極推進“兩個覆蓋”攻堅行動,批準建立社會組織黨支部54個。三是積極推動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發展。以“五社聯動”社工服務試點工作為抓手,加快推進蘇木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自治區、盟市和旗縣(市、區)三級累計投入2560萬元,支持社工服務機構運營128個蘇木鄉鎮(街道)社工站。持續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組建全區社會工作督導人才庫,目前全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數量已達2.07萬人。積極發展慈善公益事業,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慈善組織應急款物捐贈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對慈善組織應急款物捐贈工作作出制度規范。組織開展首屆“內蒙古慈善獎”評選表彰工作。大力促進志愿服務健康發展,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開展全區優秀志愿服務項目大賽、鄉村振興和社區“我幫你”志愿服務活動,累計開展志愿服務活動3430余次,受益群眾128萬余人次。推進慈善藥品援助項目,為1724人次發放價值約4428.85萬元的慈善援助藥品。開展兒童大病救助項目,為62名符合項目條件的重特大疾病患兒撥付救助資金210萬元。持續加強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新建銷售站點454個,減免全區銷售站投注機保證金4784萬元,分批開展“快樂8”游戲等促銷活動,全區福利彩票銷售額達到24.18億元,上繳公益金7.84億元。四是穩步推進區劃地名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全區行政區劃圖、圖集、蒙漢對照行政區劃地名簡冊(2021版)編纂任務。完成2019—2020年全區1.4萬條地名信息審核、入庫工作。全面完成冀蒙線、蒙甘線第四輪省界和6條盟市界第六輪聯檢工作,平安邊界創建活動成效顯著。在全國率先、高效完成民政部審核備案的21條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