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9月起,將遼寧省未滿18周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孤兒助學保障政策,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1萬元助學金。
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孤兒助學工作,遼寧省孤兒年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全日制高、中等院校就讀的大中專學生已全面實施了資助政策。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遼寧省孤兒助學保障政策,日前,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通知,擴大助學保障范圍。
通知明確了資助對象,包括已被認定為孤兒身份、未滿18周歲,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就讀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已被認定為孤兒身份、年滿18周歲,在高等院校就讀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已被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就讀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助學金由省級彩票公益金資助,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助學金為每月1000元,每年2月和8月寒暑假期間不發放助學金,每學年累計發放1萬元。
助學金采取個人申請、所在學校出具學生在校證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社會化發放的形式實施。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由本人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兒童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其助學申請由福利機構隸屬的民政部門受理。民政部門收到項目申請表后,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同步完成紙質材料和網上審核確認工作。對不符合資助條件的,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各地應按月或季度將助學金轉入學生本人的銀行卡內。散居的學生,助學金由縣級民政部門發放,在福利機構內的學生由福利機構或所屬民政部門發放。(根據遼寧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