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愿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年2月28日至3月6日是《條例》實施以來第一個江西省志愿服務周,為引導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投身各類公益活動,營造全省志愿服務發展氛圍,近日,江西省民政廳下發通知在全省志愿服務周期間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主題宣傳,展示志愿服務工作的新成就、新風貌、新發展,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和參與志愿服務的良好氛圍,讓“奉獻 友愛 互助 進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志愿服務人人愿為、時時能為、處處可為的生動局面,助力建設富裕美麗幸?,F代化江西。
《通知》明確,宣傳貫徹《江西省志愿服務條例》,規范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推進社區志愿服務站建設,倡導在民政服務機構窗口、社區志愿服務站為“一老一小”、困難群眾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根據江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