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印發《關于推進“十四五”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緊扣民政部《“十四五”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認真落實民政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會議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基層治理“1+6”政策體系中社會組織治理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了“十四五”期間推動自治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一系列措施。
《實施意見》強調,社會組織發展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按照“堅持黨建引領,保證發展方向;堅持政治屬性,履行法定職責;堅持人民至上,加強能力建設;堅持居安思危,統籌發展安全”的原則,明確到2025年,獲得3A(含)以上評估等級的全區性社會組織占自治區登記社會組織比例將從當前約10%大幅提升到25%;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的社會組織占比超過80%;在社會組織登記數量嚴格保持合理規模基礎上,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數量達到3.76萬人,涉及領域全覆蓋。
《實施意見》立足當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實際,提出了8個方面25項重點任務。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強化社會組織黨建引領,持續深化政治建設,推進黨建與業務融合發展;要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強政策創制,并鼓勵基層因地制宜創新方式方法;要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強化登記審查,優化結構布局,切實提升社會組織登記服務效能;要進一步健全社會組織監管體系,扎實有序推進制度化、網格化、多元化和專業化監管;要進一步提升執法水平,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執法機制,規范執法程序,促進執法能力提升;要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品牌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提升社會組織自身建設水平;要進一步加大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通過加強政策扶持,提供培育平臺,做好人才培養,穩步推進社會組織發展;要進一步支持引導社會組織服務大局、服務基層,使社會組織更好參與基層治理,促進社會組織作用有效發揮。
《實施意見》要求自治區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與支持;要完善投入機制,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社會組織發展項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要深入開展社會組織政策理論研究,加強輿情監測和信息采集,積極拓寬宣傳渠道,提升宣傳效果;要加大工作執行及監督力度,切實發揮考核評估的指揮棒作用,確保各項任務按計劃保質保量完成。
《實施意見》的出臺,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期間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理清了思路和目標,相關舉措和要求符合區情實際和社會組織工作發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必將有效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穩步健康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