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印發通知,鞏固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成果,常態化持續推進整治工作。據悉,2021年按照民政部統一決策部署,陜西扎實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一定成效,全省2482家“僵尸型”社會組織已完成整治1547家。
《通知》要求,2022年各市區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清除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防范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一是準確把握整治重點。對連續未參加2020年度、2021年度檢查(年報)的社會組織;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新成立社會組織;2020一2021年連續兩年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系的社會組織。二是依法依規分類整治。對存在撤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或吊銷登記證書情形的慈善組織,及時予以撤銷登記或者吊銷登記證書;對符合注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督促并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對可以通過整改激活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等相關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強化整治工作聯動。加強與業務主管單位、黨建工作機構、行業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健全常態化的會商機制,將整治工作納入會商的重要議題,明確分工,加強協同,形成整治合力。四是持續健全長效機制。及時總結整治工作中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健全排查機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完善綜合監管,加強聯合執法力度,推動無效低效社會組織有序退出。(根據陜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