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擴大了保障范圍,優化了錨定指標,增強了啟動頻次和靈敏度,強化了補貼發放時效,將有效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進一步織密兜牢民生保障網。
一是明確了啟動條件。《實施方案》明確“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即啟動聯動機制,向低保、特困等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月所有啟動條件不滿足時,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實行“按月測算,按月發放”,確保價格臨時補貼在相關價格指數發布當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
二是擴大了保障范圍。《實施方案》將保障范圍由“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拓寬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在兒童福利關愛保護上出實招,進一步擴展社會救助廣度。
三是提高了最低補貼標準。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按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當月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同比漲幅乘積計算。為有效發揮價格臨時補貼兜底作用,《實施方案》提高了最低補貼標準,將全區價格臨時補貼最低標準由15元提高到20元。聯動機制啟動后,實際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標準不得低于全區統一最低標準。(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