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貴州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工作的時效性和精準性,貴州省民政廳辦公室近日制發《關于深入開展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確認權限下放鄉鎮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深入推進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確認權限下放鄉鎮(街道)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將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確認權限下放至試點鄉鎮(街道),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變原來“鎮初審、縣確認”為“鎮確認、縣監管”,不斷減少確認環節、壓縮辦事時限、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困難群眾。
《通知》要求,一是合理選定試點范圍。按照“先易后難、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要求,有條件的縣(市、區、特區)民政局可選擇人員力量強、工作基礎實、群眾基礎好的鄉鎮(街道)開展試點工作,并嚴格執行試點工作報批制度。二是壓緊壓實試點責任。全面落實“村級研判、鄉級確認、縣級監管、市級督導”四級責任,著力構建試點工作閉環管理機制,切實做到壓力傳導到位、責任壓實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確保試點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出成效”。三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縣、鄉、村三級要積極做好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受理工作,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加大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力度,全面提升社會救助政策知曉度和社會救助工作認可度。加強和改進社會救助信訪化解和網絡輿情處置工作,及時妥善回應群眾訴求。四是抓好試點工作總結。市、縣兩級民政部門要結合社會救助領域創新實踐典型案例創建工作,加強試點工作的培育和總結,力爭創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社會救助典型案例,為縱深推進社會救助綜合改革、推動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新模式、新樣板。(根據貴州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