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出臺《關于發揮民政職能優勢 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民政事業發展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力爭到2025年,鄉村困難群體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一老一小服務質量顯著提升、移風易俗取得明顯成效。
聚焦生活富裕,健全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體系
健全農村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多部門信息共享等機制,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制度建設,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向農村延伸,扎實做好鄉村兜底保障工作。到2025年,農村低保標準達到城市低保標準75%以上,城鄉低保統籌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鄉村困難群體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達到100%,鄉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
聚焦產業振興,健全服務鄉村經濟發展支撐體系
支持培育新型鄉村社會組織,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強化分類指導,引導有序參與鄉村建設;在縣級層面建設孵化培育平臺,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獎勵扶持和公益創投等機制,為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暢通渠道。大力推動困難群體返鄉就業,協調各地各部門繼續出臺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開展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生活救助行動,設立城鄉社區創新專項基金和實習實踐基地。積極發揮區劃地名服務效能,合理優化基層行政區劃設置,確保公共服務和管理有效覆蓋常住人口;優化整合資源要素,帶動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在鄉村集聚。到2025年,每個村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村級志愿服務站點覆蓋率達到80%以上,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聚焦人才振興,健全服務鄉村振興保障體系
加強村級組織人才隊伍建設,動員和組織優秀人才依法參與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選舉,加大對致富帶頭人、科技帶頭人、經營帶頭人等鄉村人才培養力度。加強鄉村社會工作人才建設,強化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力度,積極培育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專業人才,對取得高、中級社會工作師證書的鄉鎮工作人員分別給予一次性6000元、3000元獎補。加強鄉村民政干部隊伍建設,選派優秀干部,采取任職、掛職、駐村、結對幫扶等形式,下鄉接受鍛煉;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把到鄉村一線工作鍛煉作為培養民政干部的重要途徑,形成人才向鄉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聚焦文化振興,健全服務鄉村精神文明健康體系
大力弘揚扶弱濟困文化,落實好農村殘疾人“兩項補貼”、孤兒養育津貼等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探索推進在鄉鎮(街道)建立兒童督導員,強化村(社區)“兒童之家”服務功能,打造關愛保護主陣地。大力弘揚孝老敬老文化,支持鄉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鄉村居家和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盤活鄉鎮敬老院設施資源,建設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大力培育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養老服務。大力弘揚“五型”地名文化,以標準地名為基礎,以紅色地名、書香地名、故事地名為主要內容,以數字地名為展現形式,讓地名文化走進農村尋常巷陌、千家萬戶。到2025年,鄉鎮(街道)范圍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60%,養老服務質量顯著提升;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超過50%,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得到有效關愛服務。
聚焦組織振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發揮鄉鎮政府職能作用,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指導,建立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履職履約雙向評價機制。強化鄉村村民自治實踐,完善民主選舉、強化民主協商、推進民主決策,修訂完善村務公開目錄。提升鄉村法治建設水平,全面推行村規民約獎懲機制、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強鄉村思想道德培育,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組織開展政治理論等宣傳教育和愛國衛生運動。深化鄉村地區移風易俗,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開展婚姻文化宣傳工作,倡導文明節儉辦婚禮和治喪,遏制陳規陋習。到2025年,縣級殯葬基本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婚姻殯葬領域移風易俗取得明顯成效,文明鄉風浸潤美麗鄉村。
聚焦生態振興,健全服務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體系
構筑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完善農村社區“減負增效”措施,開展面向農村群眾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區養老、婚姻殯葬、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實施“互聯網+社區治理”行動計劃,打造“陽光民政”“高效民政”。做好鄉村社會事務工作,探索建立社會事務領域公共服務均等化體制機制,完善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實施惠民殯葬政策,推動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社會事務向鄉村覆蓋。到2025年,每百戶居民擁有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村級社會工作室達到500家以上,鄉村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