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廳修訂印發《江西省“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項目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旨在進一步優化項目就醫流程、簡化報銷程序,便捷照護服務。《實施細則》共五章十九條,包含總則、項目內容、項目管理、項目監督、附則等五個方面。
本次《實施細則》修訂,主要有以下調整:一是明確了項目實施主體。省民政廳負責項目的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和監督管理;設區市民政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結算核實、存檔備查等,承擔主體責任;縣(市、區)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負責項目申請對象身份、醫療票據等申報材料的查驗。二是放寬了醫療機構等級設置。結合項目發展需要,從便民利民角度考慮,強調除急危重癥和疑難雜癥在三級以上定點醫院,優化住院、康復救治、門診、體檢定點醫院的有關等級設置要求。三是優化了項目結算程序。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至設區市后,縣(市、區)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負責項目資助申請對象身份、醫療票據等材料的審核,設區市民政部門負責本地區項目資金結算審批,并報省“明天計劃”辦公室備案,省“明天計劃”辦公室根據各地項目實施情況下撥資助資金。同時明確孤兒如需要急救,可以先救治、再補報相關手續。新撿拾的棄嬰,自公安出具撿拾證明一年內產生的治療費用,可申請“明天計劃”全額資助。四是建立了分級監督制度。各級民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檢查、評估。省級民政部門對設區市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結合相關資金檢查工作開展隨機抽查;市、縣級民政部門對本轄區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狀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項目質量效益。(根據江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