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民政廳、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就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聯合印發通知。通知明確,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現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通知明確,加大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擴圍增效工作力度。規范完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準入條件。綜合考慮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家庭剛性支出等,做好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審核確認工作。不得隨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條件,不得以特定職業、特殊身份等為由,或者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條件。申請家庭符合條件的,不得僅將個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納入救助范圍。對申請家庭中符合低保分類施保條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下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重病患者、重殘人員以及其他生活特殊困難人員,鼓勵各地按分類施保額度上浮其低保標準。完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鼓勵各地在申請環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鼓勵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積極就業,對就業后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標準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可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12個月。
進一步加強急難臨時救助,通知明確,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的臨時救助。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臨時救助與就業政策、失業保險的政策銜接,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臨時遇困人員渡過難關。加強對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眾的臨時救助。及時將符合條件受疫情影響暫未就業、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的大學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難的家庭或者個人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加強臨時救助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對經過應急期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防止因災返貧。
通知明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易地搬遷與救助工作銜接機制。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機制。
此外,通知明確,優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存在遼寧省和外省混合戶籍情況時,持有遼寧省戶籍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可向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救助申請。在遼寧省轄區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為不在同一市、縣(市、區)的,可由其中一個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員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有序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或者由居住地直接受理救助申請。(根據遼寧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