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民政部區劃地名司組織起草了《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1部分:匈牙利語》《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2部分:波蘭語》推薦性國家標準,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請填寫附件5《意見反饋表》,于2025年3月3日前將書面意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反饋我們。
附件:1:《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1部分:匈牙利語》(征求意見稿)
2:《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1部分:匈牙利語》(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2部分:波蘭語》(征求意見稿)
4:《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第22部分:波蘭語》(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聯 系 人:趙琪 劉靜
聯系電話(傳真):010-83513970;010-83518590
郵 箱:1026987590@qq.com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