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7月1日起施行
本報訊 (通訊員 汪 源) “喘息服務”“護理險”“護理假”“時間銀行”等一些有關養老的新詞,都出現在了《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6月15日,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個《條例》進行解讀。
《條例》分規劃和建設、居家和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扶持保障等9章74條,涉及養老服務的方方面面。其中,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很多涉及養老的問題,都有明確規定。
《條例》強調發揮政府作用。在保基本方面,規定加強政府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引導養老服務業集聚發展;對養老服務組織和個人提供補貼等內容。在普惠性方面,明確為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六十周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定期免費體檢、意外傷害保險;八十周歲以上老年人享有高齡津貼、每戶每月享受一定時間的免費生活照料服務。
《條例》明確將新建住宅項目配套建設養老服務用房的標準由每百戶20-30平方米提高到不少于30平方米,并要求與住宅項目“四同步”,即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立喘息服務制度,對長期需要由家屬居家照護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老年人短期入住養老機構或由養老服務組織上門提供臨時或者短期照護服務。增加了為老年人看病提供便利方面的內容,規定本市醫療機構應當開通預約就診、轉診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康復護理、衛生保健等服務。鼓勵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
據了解,南京市已經出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等4項《條例》配套政策,另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范等3項政策正在制定或修訂中,促進養老服務政策設計完善,推動《條例》剛性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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