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確定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
民函〔2019〕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政局:
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19〕57號),在各地申報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民政部和財政部共同確定北京市朝陽區等54個市(區)為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現予以公布。請嚴格指導督促各試點地區按照民函〔2016〕200號和民辦函〔2019〕57號文件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認真開展改革試點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成效。民政部、財政部將適時組織開展試點成果評估驗收,對工作不合格的地區取消試點資格。
附件: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民政部 財政部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1.北京市:朝陽區
2.天津市:靜海區
3.河北省:邯鄲市
4.山西省:長治市
5.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6.遼寧省:錦州市、鞍山市
7.吉林省:吉林市
8.黑龍江省:鶴崗市、齊齊哈爾市
9.上海市:閔行區
10.江蘇省:連云港市、鎮江市
11.浙江省:湖州市、麗水市
12.安徽省:馬鞍山市、蚌埠市、池州市
13.福建省:泉州市、廈門市、南平市
14.江西省:宜春市、九江市、萍鄉市
15.山東省:青島市、日照市
16.河南省:鶴壁市、商丘市
17.湖北省:咸寧市、荊門市、孝感市
18.湖南省:永州市、衡陽市、郴州市
19.廣東省:深圳市
20.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柳州市
21.海南省:三亞市
22.重慶市:南岸區、大足區
23.四川省:瀘州市、眉山市
24.貴州省:遵義市、畢節市
25.云南省:麗江市
26.陜西省:咸陽市、渭南市、延安市
27.甘肅省:金昌市
28.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29.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
3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伊寧市
3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八師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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