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這十年 · 基層治理篇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維護國家政權安全的高度,扎實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基層治理制度建設取得新突破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第一次對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任務、實現路徑作出了系統回答,填補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格局中的基層治理空白。黨中央先后出臺《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等政策文件,強化基層政權建設制度保障。出臺《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意見》等政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村(居)委會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地位,強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
加強黨對基層治理的領導實現新跨越
黨中央先后出臺《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修訂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健全黨全面領導基層治理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力量、組織功能,黨組織推薦的優秀人選通過一定程序明確為各類組織負責人,依法把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有關要求寫入各類組織章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得到強化和鞏固。深化基層機構改革,全國3.86萬個鄉鎮(街道)初步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一大批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不斷擴大社會組織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17.1萬個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黨員超過152.7萬人。
黨建引領基層自治共治形成新格局
以黨的領導統攬全局,創新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實現了從“治安好”到“治理好”的歷史性跨越。凈化基層治理環境,持續深入開展農村基層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推進民主選舉,村(居)民委員會任期由3年調整為5年,與村(社區)黨組織一致并實現全國統一換屆。廣泛開展民主協商,全國72.8%的縣(市、區、旗)全面制定村(社區)議事協商目錄,圍繞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環境衛生整治、住房改造等群眾關心的事項開展靈活多樣的協商活動。全面實行民主決策,村民委員會普遍建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民小組會議制度,居民委員會普遍建立居民代表會議制度。持續推進民主管理,所有村(社區)制訂或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著力強化民主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面建立,村(居)務公開、民主評議、經濟責任審計進入制度化軌道。暢通參與渠道,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聯動機制,鼓勵支持“兩新組織”、新就業群體等參與居住地社區治理。
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取得新進展
黨中央持續糾治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堅決整治空耗精力的文山會海、名目繁雜的督查檢查考核和流于表面的痕跡管理,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問責制度和激勵關懷機制,切實為基層組織和基層干部松綁減負、激勵廣大干部擔當作為。針對村(社區)組織工作負擔重問題,明確要求未經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各職能部門不得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村(社區)承擔,各地以縣(市、區)為單位普遍制定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和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兩張清單,建立健全社區工作準入制度,有26個省份50%以上的市(地、州、盟)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和社區綜合考核評比項目清單。針對村(社區)組織出具證明多問題,推進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在國家層面明確了20項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開展為期三年的“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研究推動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工作。
基層智能治理實現新飛躍
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統籌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系統平臺和應用終端建設,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推動政務服務平臺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更多政務服務、公共服務能夠“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實現群眾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推進村(社區)數據資源建設,實行村(社區)數據綜合采集、集中匯聚、統一管理、動態更新,初步實現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注重運用數字技術為社區賦能減負,精簡報表臺賬,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探索網絡治理新模式,創新“網上居委會”、“網上議事廳”等形式,探索“12345”政務服務熱線,拓寬網上參與渠道。
城鄉社區地位作用得到新提升
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放到社區,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推動社會治理重心落到城鄉社區,城鄉社區在疫情防控、脫貧攻堅等重大考驗中展現出很強的戰斗力、發揮了重要作用。普遍建立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構建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黨對城鄉社區治理的領導不斷加強。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79.5%,普遍能夠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辦理、代辦等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和志愿服務蓬勃發展,2021年群眾對社區服務的抽樣調查滿意度達到87.6%。不斷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引進一批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每個城市社區至少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在脫貧攻堅戰中,有脫貧任務的農村社區團結帶領貧困群眾發展生產改善生活,將黨的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全國3.5萬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社區著力加強治理服務能力建設,助力960多萬搬遷貧困群眾過上新生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社區防控一線日夜值守,拼搏奉獻,筑牢社區疫情防控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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