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 推動慈善社工事業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健全志愿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志愿服務關愛行動”。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十四五”時期乃至更長一段時期內慈善社工事業發展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慈善社工事業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引領慈善社工力量健康有序發展,慈善社工事業不斷取得新的發展成就,在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貢獻。我國即將進入新發展階段,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慈善社工事業提出了新希望,我們要深刻領會指導思想、準確把握精神實質,奮勇擔當使命責任,推動中國特色慈善社工事業在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之際開好局、起好步。
深刻認識“十四五”時期的慈善社工工作的使命責任
深入領會發展慈善社工事業的重要意義。發展慈善社工事業是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戰略任務,發揮第三次分配對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補充作用,有利于實現更有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對于促進經濟行穩致遠和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意義。發展慈善社工事業是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當前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仍然客觀存在,培育發展慈善組織,發揮慈善財產在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扶貧、濟困、優撫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志愿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志愿服務關愛行動,對于幫扶困難群體、解決群眾關切、切實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發展慈善社工事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發揮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在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體、聯絡動員群眾方面的作用,對于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堅持慈善社工事業發展的基本原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中國特色慈善社工事業的最大優勢,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作為健康有序發展的行動指南。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慈善社工事業的鮮明特征,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參與,努力解決人民群眾在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社會服務等方面的需求,努力落實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創新是新發展階段慈善社工事業發展的內在動力,要堅持新發展理念,以創新驅動發展,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構建慈善社工事業新發展格局。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慈善社工事業的發展目標,要堅持推進改革,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破除制約慈善社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增強慈善社工事業的發展動力和活力。統籌發揮慈善社工事業與其他各項事業的作用是慈善社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對慈善社工事業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加強第三次分配領域內部政策的體系建設和順暢運行,加強慈善制度與社會救助制度、社會福利制度、優撫安置制度等制度的集成效應,加強慈善政策與財政轉移支付政策、稅收政策、社保政策等政策的協同效應,加快推進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等第三次分配力量的融合發展。
準確把握慈善社工事業發展的客觀形勢與目標定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一方面,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物質基礎雄厚,發展韌性強勁,社會大局穩定,慈善社工事業長期穩定發展具備了多方面的優勢和條件;另一方面,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對發展慈善社工事業的需求和要求都很高。慈善社工事業作為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會治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中找準定位;要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提高民生福祉水平中找準定位;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在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中找準定位。
認真落實“十四五”時期慈善社工工作的重點任務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構建慈善社工事業新發展格局,推動慈善社工事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和有愛社會的銜接,助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要重點完成“五項任務”。
一是進一步完善慈善社工制度。積極推動和參與慈善領域相關立法修法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做好“十四五”時期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福利彩票的發展規劃和頂層設計,推動慈善社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進步。
二是進一步完善慈善激勵機制。推動完善慈善稅收優惠政策和落實金融、土地、教育、慈善信托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為記錄和激勵機制,進一步鼓勵大型企業、高收入人群和中等收入群體、普通人的捐贈和志愿服務熱情,擴大慈善事業的群眾基礎。
三是進一步完善慈善監管體系。以慈善組織為重點,建立更加完備的慈善綜合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推進“依法治善”“依法行善”;增強慈善事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加快推動信用監管發揮作用。
四是進一步完善慈善創新機制。突出創新引領,運用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成果,大力發展互聯網慈善,創新推動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的“五社聯動”,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管理、加快推進更加綠色健康新游戲上市等工作,實現全民慈善、便民慈善。
五是進一步完善社工發展體系。貫徹落實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精神,指導督促各地加快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實現鄉鎮(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區)都有社會工作者提供服務,通過普遍開展社會工作服務,助力打通國家兜底性民生保障政策和社會治理政策“最后一米”,有效解決社會矛盾與問題、促進社區融合、增進社區和諧、滿足居民個性化服務需求。圍繞全方位培養人才的要求,實施社會工作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創新能力、應用能力和服務能力。打造社會工作品牌,培育發展有專業、有影響、高質量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指導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發展。
(作者: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司長 賈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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