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引 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兩個一百年”進入歷史交匯點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具有全局性、歷史性意義的重要會議。全會系統總結了“十三五”時期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的新進展,擘畫了“十四五”時期及未來更長時期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升人民福祉新水平的藍圖。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必須牢牢把握總體目標要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謀劃推動“十四五”時期及未來更長時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構建密實牢靠的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刻領會全會對民生保障提出的新目標新要求
全會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對民生保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為謀劃推進新時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提供了有力指引。
一是明確了到二〇三五年民生保障的遠景目標。全會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這一遠景目標為我們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指明了方向。必須不斷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推動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確保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群眾,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二是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民生保障的主要目標。全會提出,“十四五”時期,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這為我們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的努力方向。圍繞這一目標,必須加快建立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必須推動社會救助法制健全完備,體制機制高效順暢,服務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確保所有城鄉困難群眾都能及時得到救助。
三是明確了新時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的重點任務。全會提出,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突出重點、瞄準薄弱、精準發力、補齊短板,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和保障基本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
準確把握“十四五”時期社會救助面臨的形勢任務
“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進入新發展階段,社會救助兜底保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一是兜底任務更為繁重。我國即將消除絕對貧困,但低收入人口還將長期存在。目前全國共有4400多萬低保對象、470多萬特困人員,其中1936萬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同時每年還有近千萬城鄉群眾需要通過臨時救助渡過生活難關。兜底保障是長期任務,在“十四五”時期仍需持續推進,且任務更重、責任更大。二是救助需求更加多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要求必將不斷提高,美好生活的內涵不斷豐富,品質層次不斷提高,呈現出多樣化多方面的特點。同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對社會救助的期待,也必將激發出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個性化、差異化的救助服務,越來越成為困難群眾的現實期盼。三是體系建設更顯迫切。當前,社會救助領域仍然存在政策法規位階不高、救助政策銜接不暢、制度缺乏協調聯動、救助資源統籌不夠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兜底保障作用的發揮。必須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才能滿足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扎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要求我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等,認真謀劃推進當前和“十四五”時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堅決完成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加強分析研判,做好查漏補缺,及時發現、解決影響脫貧攻堅收官成果的問題,堅決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加強監測預警,密切關注新發生的致貧返貧個案,及時救助。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確保兜底脫貧成果經得起歷史檢驗。推動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對于不同困難類型的困難群眾,運用不同的救助政策予以兜底保障。完善體制機制,推進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資源統籌、救助效率提升,實現精準救助、高效救助、溫暖救助、智慧救助。
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全面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規范完善低保、特困供養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適當擴大救助覆蓋范圍,加強分類動態管理。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加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幫助救助對象構建家庭和社會支持網絡。健全醫療、教育、住房、就業以及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創新發展臨時救助等急難社會救助,強化救急解難功能,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著力提升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水平。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完善社會救助經辦服務體系。建立主動發現機制,全面開通并規范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發揮各級核對機構作用。加強社會救助信息化,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為困難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項申請、辦理、查詢等服務。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社會救助,擴大社會救助服務供給。
(作者: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 劉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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