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積推進殯葬改革 科學劃定火葬區范圍
為依法加強殯葬管理,積極推進殯葬改革,革除殯葬陋習,節約和保護資源,樹立健康、文明的殯葬新風,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甘肅省殯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近日,甘肅省政府劃定全省火葬區范圍,并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劃定全省火葬區范圍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16號,以下簡稱《通知》),并就推行遺體火化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明確,全省火葬區范圍共涉及蘭州、嘉峪關等12個市州、42個縣市區、105個街道、201個鄉鎮、870個社區(含4個居委會)、1352個村,覆蓋面積59703.16平方公里,覆蓋人口766萬人;火葬區范圍之外為土葬改革區。自全省火葬區范圍公布之日起,凡火葬區內死亡人口,除國家另有規定或少數民族群眾有其他喪葬習俗外,一律實行火葬;土葬改革區內死亡人口,允許土葬,也允許火葬。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此次劃定火葬區范圍為契機,加強殯葬法規政策宣傳,引導群眾自覺移風易俗,積極參與殯葬改革。要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殯葬服務設施,更新改造落后火化設備,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特別是火葬區內應建未建火化設施和土葬改革區內40萬以上人口的縣(市區),要全部規劃建設帶火化設施的殯儀館(火葬場)。要著力推動葬式葬法改革,依法推行遺體火化、骨灰或遺體公墓內集中安葬,推廣符合節地生態要求的安葬方式。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部門聯合執法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強殯葬服務監管,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甘肅省民政廳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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