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 | 如何讓“養老”變“享老”?全國兩會上委員們提出了實實在在的建議
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數量為3.1億,占全國人口的22%,我國老齡化水平不斷加深。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黨中央著力推動銀發經濟,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
如何讓“養老”變“享老”,讓老年人擁有更加美好、更有尊嚴的晚年生活??全國兩會上,委員們提出了實實在在的建議。
△在志愿者的陪伴下,老人們在愛暮家敬老院里開心地生活。本報記者 賈寧 攝
推動銀發經濟更好發展 提升社會適老化水平
今年1月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要著力推動銀發經濟蓬勃發展,強化老年產品的研發與普及,拓展多樣化的養老服務應用場景,以充分激發養老消費市場的巨大潛力。
面對我國的“銀發浪潮”,受訪委員普遍認為,隨著老年人口比例的持續上升,銀發經濟不僅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更是實現老年群體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徑。
“人口老齡化蘊藏著豐富的銀發經濟消費潛能,涵蓋居家養老服務、老齡健康服務、老年文化娛樂、適老化改造等多個領域。”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王建軍提出,綜合老年群體的年齡和身體狀況、生活習慣、消費心理等特征,培育壯大銀發經濟服務新業態、消費新場景。
王建軍舉例說,鐵路部門今年明顯增強了銀發旅游列車的服務供給。一列列具有獨特主題和豐富內容的旅游列車,載著老年游客們游歷全國各地,盡情欣賞壯麗的山河美景。
“60歲至70歲的‘活力銀發族’正蓄勢待發,成為推動我國消費浪潮的強勁動力,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對養老和健康服務也有著龐大需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賀丹告訴記者。
賀丹認為,要針對不同年齡段的老年群體需求,精準制定產業發展政策,積極推動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以及教育培訓等幸福產業的蓬勃發展。在有效擴大老年消費市場需求的同時,也要充分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情感交流需求,從而促進他們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
近年來,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與廣泛應用,為老年人生活增添了科技的助力與便捷。
為切實提升社會適老化水平,王建軍呼吁國家層面加強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規劃,推動健全完善智慧養老領域政策措施。同時,聚焦可穿戴設備、服務機器人等智能設備在養老服務場景的集成應用,加強產品研發,讓科技更好服務老年人。
賀丹同樣表示,銀發經濟“菜單”亟待更加豐富——諸如,加大對老年教育的投入,提供豐富多樣的學習資源,加快康復護理醫院建設,滿足失能失智、長期臥床老年人服務需求等。通過這些具體措施,不僅能促進銀發經濟的繁榮發展,更能構建一個包容、友善的老年友好型社會,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學、老有所為的和諧社會愿景。
△北京市西城區廣內街道舉辦青春助老暖夕照活動,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更便捷的養老服務。本報記者 齊波 攝
加快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
委員們在調研中發現,就餐是70歲以上獨居老人反映較突出的問題。很多老人“在家做一頓飯吃一兩天”,而外出吃飯又面臨價格高、口味不適、衛生狀況不放心等現實問題。
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探索實踐老年助餐服務模式,取得了積極進展。民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明確,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務要“進一步向城鄉社區延伸”“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要實現較大幅度提升,服務網絡形成一定規模”。
“一些社區內的老年助餐服務項目,通過智能化的信息平臺,成功實現了供給與需求的精確對接,切實解決了老年人在居家養老過程中面臨的就餐困擾。”王建軍表示。
全國政協委員、西安古都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淑惠發現,目前老年助餐服務在供需矛盾、機構運營、服務模式、扶持政策等方面還存在瓶頸,加快完善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緊迫性日益凸顯。
王淑惠建議,可以結合城市社區“15分鐘便民圈”建設,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采取“政府引導、企業承辦、市場運作”的方式,通過政府主導在社區設立配餐中心、布設15分鐘便民餐廳等合作形式為老年助餐機構提供平臺。
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一種結合家庭照顧和社區服務的養老模式,因其能夠滿足老年人對家庭溫暖和社區支持的雙重需求而受到廣泛認可。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教授甘華田表示,要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加強專業服務人員培訓,確保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以此助推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
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一般的贍養得不到保障、勞動價值被漠視、有時還會遭遇詐騙……對于有些老年人來說,本該盡享“夕陽紅”,卻因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又不懂如何維權,陷入不愿、不敢、不能“訴”的境地。
“憲法、民法典特別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均對老年人權益保護作出規定。”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伙人呂紅兵說。他建議,在民事訴訟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以明確的法律條文確立老年人權益保護的公益訴訟制度。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提出,鼓勵各類公益性社會組織或慈善組織加大對老齡事業投入,并倡導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減免法律服務費用,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在呂紅兵看來,這些機構為老年人權益保護提供公益法律服務是“題中應有之義”。他還建議,要保護好因智力、精神障礙以及因年齡、疾病等各種原因導致辨識能力不足的老年人。
“監護組織要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有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等法定情形的,居委會、村委會、婦聯、殘聯、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等均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呂紅兵認為,在此過程中,民政部門應當履行申請的“兜底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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